“我离职2年多了,离职公积金提取有什么要求?”郭先生在前两家公司上任时,公司已经缴纳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目前余额为1万元。现在郭先生离职了,也没有房贷的消息,不知道怎么提取余额。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家庭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强制执行,由单位及其职工按工资的一定比例存入的长期住房储蓄基金。
公积金制度旨在汇集有限的个人资金。通过该基金的统一管理和运作,为解决职工住房支付问题提供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为需要购房的职工提供低息贷款。强制、互助、专一、安全。虽为员工个人所有,但其转让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员工提取的公积金余额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违规离职公积金提取的规定和我市有关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根据文件精神,已在北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的职工,如离职后有新工作单位,可将原个人公积金账户转至新单位继续缴纳;两年内不重新加入的,可以到市社会保障基金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