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位离职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提取条件: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未再就业或者新就业单位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所需材料: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
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和账户的本息余额被注销。
提取流程: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员工或单位负责人携带DNI、银行卡及相应提款情况必须提供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款。大量人员离开时,由单位统一处理。
2.公积金中心批准。公积金中心须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完成结算。
3.公积金中心拨款。公积金中心直接将提供的公积金转入员工的关联银行账户,员工选择关联银行账户的顺序如下: (1)、公积金贷款还款银行账户; (2)、社保卡银行账户; (3)、其他由员工另行提供的银行账户。
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
委托还款业务自动提款所需材料:
《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自动提取还贷申请审批表》;
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借款人和配偶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携带材料到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支行(办)。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是指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全体职工连续缴纳、存入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有稳定的事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销售网络,签订备案合同或购房协议,并出具预付定金增值税发票。
4.购房首付符合规定比例的。
5.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方式。
6.借款人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财产所有人;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共有人包括未获得公积金贷款的未成年人。
7.法律法规和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