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员工公积金提取方式
1、办理方式:在职员工一般由单位经理统一办理提取手续。
2、填写表格:单位统一办理:1。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申请租房提取的职工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3、办理地点
1.主城区: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办事处
(1)开户行在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的:统一在渝中办事处办理;
(2)江北区、渝北区开户银行:统一在江北办事处办理;
(3)在沙坪坝区、北碚区开户的:统一在沙坪坝办事处办理;
(4)开户行在南岸、巴南的:统一在南岸办事处办理。
4、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二、离职员工公积金提取方式
1、办理方式:职工只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出原单位,尚未转入新单位的,由职工自行直接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2、填写表格: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申请租房提取的职工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
3、办理地点: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渝中办事处、江北办事处、全市任何分中心(铁路分中心除外),原在铁路分中心缴存的职工也可在铁路分中心办理。
4、办理时限:当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