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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休之后如何将公积金提取出来?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8 14:46:34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提供永久居留身份证。

2.职工住房公积金签约卡(联名卡),无签约卡(联名卡)的职工应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收集合作银行设立的Ⅰ银行储蓄账户。

3.员工委托他人(受托人)办理的,可通过手机APP办理委托登记或现场提供《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代理书》。受托人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一)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应当提供职工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证明材料;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提供职工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和直系血亲证明。直系血亲证明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或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

(3)受托人非职工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应当提供职工、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等);

(4)受托人为单位经办人的,应当提供职工、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单位介绍信应当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提取职工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出具时间,单位介绍信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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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证明材料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

2.职工在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首次领取养老保险金后15个工作日内申请,并可通过相关部门在线查询确认社会保障保险信息的:无。

3.其他情况:县级以上社保经办部门出具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或退休、退休证明及相关证明。

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同时取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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