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分为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两种情况,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流程:
一. 同城转移
1.内部转移:转出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内部转移手续。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将信息录入系统,打印《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集体转移:单位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集体转移时,还需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二.异地转移
1.转出北京:单位在为职工办理单位内部封存后,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持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2.转入北京:职工由异地来京工作,新单位在北京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后,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交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时,需注意账户状态必须为封存状态,且转入单位已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需要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填写完整并有职工签字。
2. 单位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的身份证件。
3. 其他相关材料:如委托单位经办人以外的人员办理,需提供相应的委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