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积金存款人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危险改造、拆迁、征收、拆迁房,可以以配偶的名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房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两种方法可以处理。
方式1: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
首先,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主页右侧个人在线业务平台,选择个人在线业务平台(北京中心)。
仔细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您可以选择账户登录或短信登录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在线业务系统。
提示:如果用户未在北京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请在登录前完成注册。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输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想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点击1。
购买北京住房提取,选择购取,选择购买类型,进入相应的项目申请页面(如国家管理分中心或铁路分中心地址相同,应共享项目继续提取):
1.购买商品房
在基本信息栏下显示用户的基本信息。
如果婚姻状况为未解释的婚姻状况,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婚姻状况。
如果婚姻状况选择已婚
2.购买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处理流程与上述商品房方法基本一致。
用户的基本信息应在基本信息栏下显示,婚姻状况和申请人户口所在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后续操作步骤与商品房一致。
3.购买公有住房,集资建房
基本信息栏目与上述商品房处理流程基本一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婚姻状况。
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选择【购房类别】和【房屋所有人】输入相关信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的,应注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号,并上传购房收据或购房发票、房地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图像。
4.购买危改、拆迁、征收拆迁房
基本信息栏与上述商品房处理流程基本一致,婚姻状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在房屋相关信息栏下输入相关信息,上传拆迁或征收拆迁协议。
如果协议中未注明买方实际支付的房价金额,则需要上传统一拆迁发票或收据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