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自6月1日起,购房者在北京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转让后的房产证数量。
这也意味着购房人要先过户,方能申请提取公积金。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通知背景中解释说,按照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简化办事流程。持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但在此过程中发现,部分职工购买北京市二手房时,撤销购房网签后,仍以购房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在违规骗提风险。为加强养老公积金领域风险防控,充分保护储户合法权益,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进一步优化购买域内存量的获取,
根据新规定,有效防范网签退签骗提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风险
此前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北京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时,自2021年6月1日起,申请人或其配偶因购买北京市二手房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提供该房屋在北京市住建委签约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及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或房产证号不是必须的状况。这也意味着截至6月,除了身份证明文件外,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即可,
据了解,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中心将通过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自律委员会的联网审核,完成网上审批。购房人要先办手续、完成房屋过户后,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提醒,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市购买二手房,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如果能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号或房产证号后,转让,但不能同时在线提供合同号,他们必须。还提供购买契税的纳税凭证,以抵扣购买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