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住房翻修、大修。
一、申请条件。
(1)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纳3个月;(2)重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3)房屋应位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
二是申请材料。
①提取人原有效身份证件1份;
②一份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③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手续原件一份(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农村房屋证明);
④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
⑤收据原件1份翻建、大修费用;
⑥婚姻关系证明原件1份(需要提供配偶参与提取)。
三、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本人到任一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办理相关手续。
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不超过3个工作日。
建造自住住房。
一、公积金提取申请条件。
①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纳3个月;②建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2)建造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
二是申请材料。
①提取人原有效身份证件1份;
②一份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占地审批书原件一份,由县级以上规划行政部门出具;
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1份,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⑤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许可证原件1份;
⑥婚姻关系证明原件1份(需要提供配偶参与提取)。
三、办理流程:本人到任一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办理相关手续。
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不超过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