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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国管公积金如何提取?
  •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8 17:14:19

夏天到了,外面好热,只想躲在空调房里,钱包有点空,想国管公积金提取,又不想在现场排队,怎么办你说?

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员工开通约定退休业务后,公积金中心根据缴存人实际还款情况每6个月或以上,向缴存人划转一次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开设约定退休业务:

(一)在我市存入住房公积金。

(二)在我市以下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并已还清贷款一个月以上,但未在全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东莞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远农商行及各县(市、区)本地农信社。

(三)同意授权公积金中心向上述银行索取其办理商品房约定提款所需的个人商品房按揭贷款信息,并用于计算约定提款额度。

(四)申请人配偶符合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为共同退房的,配偶双方必须同时申请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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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流程

申请人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存款所在地的国管公积金提取管理机构授权开办约定退休业务(如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且为联名离家,申请人必须通过同时开通手续)。

(一)房屋为首次申请按揭购房提取的,提供以下材料:

1. 《按揭购房约定提取开通申请表》 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配偶同时开户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原件); 3、首次自有住房按揭购买的相关申请材料(详见《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

(二)房屋为非首次申请按揭购房提取的,提供以下材料:

1、自最后一次购房抵押的提款月份起至不足12个月的开户申请约定的提款月份:

《按揭购房约定提取开通申请表》 1份;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如同时为配偶激活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

2、自房屋最后一次抵押贷款提款当月起至满12个月及以上的开通申请同意提款当月:

《按揭购房约定提取开通申请表》 1份;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配偶同时激活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

最近3个月的还贷流向(银行卡或存折流向未明确反映按揭还款或最近一次按揭购房记录在2016年之前,需提供最近一年的还贷情况)。

(三)办理地点

夫妻双方如需同时开办约定退休业务,可到任何一方缴费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市直缴存职工也可到以下银行网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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